1基础国申请 · 指定≥5成员国省约60%官费 · WIPO国际局统一提交 · 4-6月拿国际注册证 · 一份申请覆盖130+国家地区
马德里体系 = WIPO国际局1份申请覆盖130+成员国 · 指定≥5国官费约省60% · 基础国5年中心打击原则 · 统一续展统一变更 · 全球多市场出海品牌年合规成本省100万+(逐国单独注册5国约25万,马德里约10万省60%)
马德里体系官费优势:指定国越多越省钱,逐国单独注册(5国举例:美国+欧盟+英国+日本+韩国)约需25-30万(含各国律师费+官费),马德里国际注册同一5国指定仅需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+5国指定费约合计10-12万,直接省约60%官费;年出海30+国品牌用马德里,年注册费省100万+。
马德里成员国已覆盖130+国家地区(含欧盟、英国、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俄罗斯、东盟10国等全球主要市场),1份中文/英文/法文申请(3选1)+1种货币(瑞士法郎CHF)统一向WIPO国际局提交,无需逐国找当地代理人、无需逐国翻译、无需逐国准备POA委托书,省90%行政对接时间。
马德里特色:所有指定国续展统一在WIPO国际局做1次续展(10年到期前6个月内,宽展期6个月),不用逐国单独办理续展、不用逐国单独付续展费、不用逐国找当地代理人;权利人名称/地址变更也1次统一变更覆盖所有指定国,不用逐国做变更登记,后续运维成本再省约70%。
马德里体系支持"后期指定":首次注册先指定核心5国(如美欧英日韩)拿证,后续品牌拓展到东南亚、中东、拉美新兴市场时,随时向WIPO国际局提交后期指定申请加入新成员国,不用重新申请基础商标、不用重新做全流程,1份后期指定书即可覆盖新市场,灵活匹配品牌全球化节奏。
马德里流程:WIPO国际局形式审查通过后,约4-6个月颁发《马德里国际注册证》(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),国际证上列名所有指定成员国,可作为Amazon/EU Shopify/Walmart全球平台品牌备案的权属证明材料;各指定国进入实质审查阶段(12-18个月不等),拿到国际证即可先行启动平台备案。
马德里体系核心规则:国际注册之日起5年内,基础国商标(如中国基础注册)若被撤销/无效/注销,所有指定国商标一同受"中心打击"同步撤销;但国际注册满5年之后,各指定国商标即与基础国商标完全"脱钩独立",基础国后续变化不再影响指定国,5年稳固期后各指定国商标永久独立有效,这是马德里体系核心架构。
WIPO马德里协定+议定书双轨制 · 必须有基础国注册/申请 · 基础商标与国际商标图样类别完全一致 · 指定国≥5国才享官费优势 · 不满足条件走逐国单注路径更优
马德里体系硬性门槛:申请人必须在其"原属国"(所属成员国)已有1件有效的商标注册证(基础注册Home Registration)或已提交1件商标注册申请(基础申请Basic Application),中国申请人可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已注册成功的R标,或已提交6个月以上的TM申请作为基础;无基础国注册/申请→WIPO国际局直接不予受理。
马德里"镜像原则":马德里国际商标的商标图样、申请人名称地址、尼斯分类、指定商品/服务项目,必须与基础国注册/申请**完全一致**,图样不能多一笔少一笔、类别不能加类减类、商品项目不能超出基础国核定范围;如基础国仅注册第9类电子→马德里国际注册也只能指定第9类,想同时注册25类服装需另行提交马德里或逐国单注。
申请人必须是马德里成员国的国民/企业/居民,中国申请人(含港澳台企业)符合资格;需提供:国内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体户身份证,且在原属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(有实际经营地址);仅注册空壳公司但无真实经营地址→WIPO国际局形式审查可能驳回,或基础国5年内被查导致中心打击。
马德里指定国建议≥5国才享官费优势,1-4国逐国单注更划算;指定国商品项目策略:①每个指定国审查标准不同(如欧盟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审查较松,美国USPTO要求使用证据,日本JPO要求商品精准),需在基础国核定范围内挑选各指定国均可接受的商品项目写法;②防御类建议:25类服装必加35类电商+18类皮具,需确保基础国已有对应类别注册。
WIPO国际局统一形式审查,各指定国独立实质审查(12/18个月期限),核心4大指定国组合按品牌出海阶段匹配:基础5国起步/欧美日发达市场/东盟新兴市场/一带一路全布局;5年稳固期后各指定国独立不可撤销,选错组合=白花官费被驳回浪费18个月
马德里基础起步方案:指定美国+欧盟(EUIPO覆盖27国)+英国脱欧后单独指定+日本+韩国,合计5个指定管辖区(对应实际国家数≈31国),是马德里官费省约60%的临界组合;逐国单注这5管辖区约需25-30万,马德里约10-12万直接省60%;WIPO审查特色:5国各自独立实质审查,欧盟EUIPO不做相对理由审查(近似不主动驳回,由第三方异议),美日韩做全方面审查,建议基础国5年内确保稳固避免中心打击。
基础5国起步(省60%官费)/ 欧美日发达营收区 / 东盟RCEP新兴高增长 / 一带一路全球布局。提交基础国商标证/受理通知书扫描件+目标国家/地区清单,24小时内出【各指定国近似检索风险】+【马德里官费+服务费测算表】+【5年稳固期风险提示+后期指定扩展建议】。
对照WIPO马德里协定+议定书 · 必须有基础国注册/申请 · 基础商标与国际商标镜像一致 · 指定国≥5国享官费省约60% · 一次备齐避免WIPO不规范通知(IR Regularity Notice)拖2个月
马德里核心要求①-镜像原则:商标图样必须与基础国注册/申请的图样**完全一致**,一笔一画、颜色、字体、比例都不能改动,基础国是黑白图样→马德里也必须提交黑白版本(推荐黑白版=注册后不限颜色自由使用);基础国是彩色指定版→马德里必须提交相同颜色版并附相同Pantone/RGB色号说明;若基础国是中文+拼音组合→马德里必须完全相同中文+拼音组合,自行删减拼音→WIPO形式审查不规范通知拖2个月。
马德里硬性门槛:必须提交基础国(中国CNIPA)的①已注册成功《商标注册证》扫描件(推荐,基础注册比基础申请稳固,中心打击风险更低);或②已提交≥6个月且形式审查通过的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扫描件(基础申请需确保CNIPA不会驳回,否则5年内基础申请驳回→马德里国际注册同步被中心打击);基础国商标号/申请号、申请日期、注册日期必须准确填写在MM2表格中,信息不一致WIPO直接发不规范通知。
①国内公司: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扫描件+英文翻译件(公司全称/地址必须与基础国商标注册证上的权利人名称地址**完全一致**,基础国是中文全称→马德里英文翻译必须与CNIPA官方翻译版一致,自行翻译不一致→WIPO与基础局交叉核对后不规范);②个体户:个体户营业执照+经营者身份证扫描件+英文翻译;③WIPO MM2表格语言可选中文/英文/法文3选1,推荐英文(各指定国审查员阅读无障碍);④中国申请人必须通过原属局(CNIPA国家知识产权局)向WIPO提交,个人直接向WIPO邮寄申请不予受理。
马德里核心要求②-商品项目镜像:①尼斯分类必须与基础国完全一致,基础国注册第9类→马德里只能指定第9类,不能新增25类(想多类需分别提交多件马德里或逐国单注);②商品项目数量和名称**不得超出**基础国核定使用范围,基础国核定了"智能手机;手机屏幕保护膜"共10项→马德里最多只能选这10项,不能加"手机壳"新项;③商品项目写法需匹配各指定国的可接受名称写法(美国USPTO ID Manual/欧盟EUIPO Goods & Services Manual),不匹配的写法各指定国会发补正通知拖2-3个月。
①指定国清单:需明确列出所有目标成员国的WIPO两位代码(如US=美国/EM=欧盟/GB=英国/JP=日本/KR=韩国),≥5国才享官费省约60%优势;②官费币种:WIPO只收瑞士法郎(CHF),由CNIPA代缴后申请人按人民币结算,基础注册费653CHF(黑白图样)/903CHF(彩色图样)+补充注册费100CHF/类×N类+指定费(每个指定国单独收费,不同国家标准不同);③官费减免:最不发达国家申请人可享基础注册费+补充注册费减90%;④建议官费做10%汇率波动预算,避免CHF升值导致差额补缴。
①美国指定附加:若指定美国(US),需同时提交1(a)已使用声明+3件使用证据(Amazon Listing+产品带商标实拍+订单)或1(b)意向使用声明(公告后补交),USPTO不承认"意图使用"无证据直接注册;②日本指定附加:需提供商品项目的日文译名对照表(WIPO可转译但建议提前校对);③后期指定(Subsequent Designation):已拿到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后想新增指定国,单独提交MM4表格,不用重新提交基础材料;④转换(Transformation):若某指定国被驳回/中心打击,可转换为该国逐国单注,保留原国际注册日为申请日。
指定国组合方案→资料准备镜像一致→CNIPA原属局转WIPO国际局→各指定国独立审查 4阶段平铺 · 拿证时效:4-6月WIPO国际证+12-18月各指定国最终确权
指定国组合方案+各指定国风险检索
①提交基础国商标证/受理通知书+目标国家/地区清单→24h内出《马德里指定国组合方案》:≥5国官费省约60%测算+各指定国独立近似检索风险分级(美日韩做全库检索+近似打分+欧盟异议风险评估);②基础国5年稳固期风险评估:基础申请/基础注册稳定性分析,给出中心打击防护建议(优先用已注册满6个月的基础注册);③确认指定国组合+官费测算→签合同付定金→项目组启动CNIPA原属局递交流程。
资料镜像校对+MM2表格+CNIPA原属局递交
①24h内资料收集镜像校对:商标图样与基础国100%一致核对+申请人名称地址与基础国100%一致翻译+商品项目不超基础国核定范围100%核对+指定国清单官费币种CHF换算;②WIPO MM2申请表格填写(可选中/英/法文)+MM18补充声明表(指定美国/新加坡需附)+MM2表申请人签字/盖公章;③通过CNIPA国家知识产权局马德里申请系统(原属局通道)电子递交,CNIPA形式审查1-2周后盖章转WIPO国际局。
WIPO形式审查+4-6月颁发国际注册证
①WIPO国际局收到CNIPA转文后形式审查(约1-2个月):核对MM2表格内容+基础国信息一致性+官费到账确认;不规范则发IR Regularity Notice补正(限2个月内答复,含1次补正);②形式审查通过→WIPO在《国际商标公报》(WIPO Gazette)刊登并颁发《马德里国际注册证》(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),约4-6个月出证,国际证列名所有指定成员国+国际注册日=原属局申请日;③48小时内客户收到国际注册证PDF+WIPO Global Brand Database查询链接,国际证可用于Amazon等平台品牌备案预提交。
各指定国独立审查+12-18月最终确权
①WIPO将国际注册转交各指定局审查,议定书成员国审查期限12个月(欧盟/英国等),协定成员国审查期限18个月(印度/巴西等),超期未驳回自动确权;②各指定国独立实质审查:①欧盟EUIPO不做相对理由审查,仅绝对理由+第三方异议期3个月;②美日韩做全方面审查(近似/显著性/使用证据),驳回通知需委托当地代理人答复(Madrid Response含2次答复);③各指定国发《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》保护声明→即该国最终确权;④5年稳固期:国际注册满5年后各指定国商标与基础国完全脱钩独立;⑤10年到期统一续展+年度监控+后期指定扩展新市场服务。
指定国方案+风险检索
镜像资料+MM2+CNIPA递交
WIPO审+4-6月国际证
指定国确权+12-18月拿证
提交基础国商标证+目标国清单→24h出《指定国组合方案》≥5国省60%官费测算+各国风险分级+基础国5年稳固期评估;确认方案签合同付定金,项目组启动原属局递交。
资料镜像100%校对(图样+名义+商品不超基础)+MM2/MM18表格填写签字+CNIPA原属局电子递交;CNIPA形式审1-2周盖章转WIPO国际局。
WIPO形式审1-2月(不规范补正2月)→公报刊登+4-6月颁发《国际注册证》;客户收PDF+WIPO查询链接,国际证可用于Amazon等平台品牌备案预提交。
各指定局独立审查(议定书12月/协定18月);欧盟异议期3月/美日韩实质审;超期未驳自动确权+发保护声明;5年期满脱钩独立+10年统一续展+监控。
指定国≥5国官费省约60%测算+基础国5年稳固期评估+各指定国近似检索风险+商品项目镜像校对方案+4-6月国际证时效+12-18月确权时效测算,7项1次完成。
关于马德里基础国5年中心打击原则、镜像原则商品项目一致性、指定国审查12/18个月期限、后期指定扩展新市场、Transformation转换逐国单注、10年统一续展流程等高频疑问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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